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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斌献同志在国庆中秋假日旅游

郭 斌 献 同 志
在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同志们:
    8月25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对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关单位已做了大量工作。这次会议主要是结合当前形势,对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刚才,刘涛同志就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希望大家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我提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
    “十一”长假历来是游客最为集中、市场供给压力最大的黄金周(时段)。随着“旅游立县”战略的实施和全方位的宣传促销,我县旅游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越来越多的游客将到鲁山旅游。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又适逢国庆、中秋双节叠加,人们的出行意愿更加迫切。再加上今年“五一”假期我市景区免门票的广泛影响,长假期间,我县各景区很有可能再次出现游客激增现象。这对我县旅游业的发展是一个好事,也使旅游安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对做好旅游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五一”期间的情况看,我县的交通、停车、宾馆等接待设施远不能适应游客的需要,应急处理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五一”以来,虽然对道路、停车场、宾馆、饭店等进行了改扩建和完善提高,但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十一”期间仍可能出现交通拥挤、接待能力不足等情况。对此,我们要有十分清醒的认识。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喜迎国庆60周年,做好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对于促进旅游消费、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氛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十一”长假。
    二、要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安全是旅游工作的生命线。最近一些地方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把旅游安全放在首位抓紧抓好。一要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引导大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思想。特别要强化对(景区和宾馆饭店服务人员、导游讲解人员、车辆驾驶人员)驾驶员、旅行社领队、导游员等一线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在增强他们安全意识的同时,提高他们熟练掌握安全防护、紧急情况处置及救援等各种技能,确保游客的人身安全。二要抓好旅游安全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的要求,“十一”前要对全县主要景区(点)、农家乐、宾馆、旅行社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森林防火、旅游设施安全等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错过任何一个地方。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游船、索道、滑道、电车、通勤车、栈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和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解决停车场、检票口、公共厕所以及狭窄游道等薄弱环节上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派人现场看护,决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及餐饮行业食品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卫生事件。同时, 要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三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旅游景区(点)要制定应对游客拥堵等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重点景区游客流量预告、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有关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开展应急演练,做到熟悉应急预案和程序。特别是景区(点)比较集中的尧山镇、赵村乡更要准备得充分一些,确保不发生问题。四要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发生安全事故、引起不良反响的,要一追到底,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迁就。
    三、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旅游、工商、公安、卫生、物价、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全面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一要净化旅游市场。要加强联合执法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传播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行为和坑骗欺诈游客的行为,全面整治景区周边秩序特别是治安秩序,大力净化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二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要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购物欺诈、非法从事导游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等不正之风,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服务行为。对“黑社”、“黑店”、“黑车”和“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严厉打击在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广场等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拉抢游客和敲诈勒索等欺行霸市行为。要认真抓好“十一”期间受理和处理旅游投诉工作,加大维权力度,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三要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交通部门对施工路段要进行认真的排查,节前能完工的要抓紧完工,不能完工的要暂停施工,并要派专人疏导,保障畅通。公安部门要安排足够警力,加强巡查,避免道路堵塞。
    四、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十一”(假期)黄金周客流量大,高端客人多,辐射面广,是展示旅游服务水平、提升旅游形象的大好时机,也是对我县旅游接待服务水平的一次严峻考验。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周到、细致、满意的服务,展示我县良好的对外形象。要广泛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活动,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假日旅游服务质量。要开展旅游服务评议活动,对旅游服务不到位、游客意见大的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事业单位,该取消经营资格的坚决取消,该通报批评的坚决通报批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事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要提升窗口行业的文明程度。“十一”前,旅游、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对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和导游员普遍进行一次文明服务教育,提高涉外窗口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五、要抓好宣传促销
    “十一”是对我县旅游工作的考验,同时,也是宣传鲁山旅游的大好时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十一”这一难得的机会,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旅游宣传推介,全方位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十一”期间,市里推出了各类门票优惠政策,各景区(点)、各旅游企业要把落实优惠政策作为展示良好形象、树立旅游品牌的良机,真正让利于游客,决不能阳奉阴违,损害游客利益,损害鲁山形象。同时,要在交通主干线、城市出入口和重要公共场所,发布鲁山旅游公益形象广告。全县各旅游宾馆、旅游服务中心、游客咨询中心等游客集中的场所,要免费赠阅旅游宣传资料,进一步树立鲁山良好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六、要严格落实责任
    县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旅游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工作。有关乡(镇)、各成员单位和各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旅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负起责(任)来,履行好工作职责。要严格落实假日值班制度,各相关部门要24小时值班,值班车辆要全天候待命,相关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重点景区(点)要全员在岗在位,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上报第一手信息,以最高的效率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假日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准外出,各旅游企业负责人一律不准离开工作岗位。哪个地方、哪个单位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特殊,我们一定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共同打造安全、祥和的“十一”旅游假期,为实施“旅游立县”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